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5-03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 年公司债券实行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券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债券种类: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 珠海债。
3、实行风险警示后债券简称:ST 珠海债。
4、债券代码:112025。
5、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15 年 5 月 11 日。
6、实行风险警示的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对个人投资者实行
买入交易权限管理,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通被实行风
险警示债券的买入交易权限:
(1)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等金融资产总
计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2)已签署《实行风险警示公司债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二、实行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7 日收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2011 年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跟踪信用评级
报告(2015)》。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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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
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
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本公司申请,11 珠海债将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停牌一天,自次
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
三、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 0756-3292216,3292215;
传真:0756-3292216;
联系人:季茜、杨昊翔。
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无。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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