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5-027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
递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主席黄红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5 人,独立董事袁小彬
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公司部分监
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蒋思海先生提名,聘任张天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
会相同。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潘平先生及李宇航先生辞职,导致目前公司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缺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1、同意推荐张天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同意推荐刘忠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天诚先生、刘忠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聂梅生女士及袁小彬先生辞职,导致目前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缺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1、同意推荐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同意推荐程源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黎明先生、程源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黎明先生、程源伟先
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
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
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交所备案。深交所在收到备案材料后的五个交易
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深交所提出异议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不得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但可
以作为董事候选人选举为董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随着公司近年来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不断加大,根
据《公司章程》,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对公司独立董事
津贴做如下调整: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人民
币 12 万元(含税)调整为每年人民币 18 万元(含税)。
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
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天诚先生:1975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任香港
新世界集团部长、经理,中国海外集团股份公司(香港)部长、副总,深圳书香
门第投资公司董事副总裁,2005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历任富兴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公司、武汉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房地产事业部常务总经理、集团董事、
执行总裁。2015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张天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天
诚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
条件。
刘忠海先生:1975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研究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曾任新华社重庆分社记者、中国证券报社记者,深圳证券信息公司西南办事处主
任。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曾获证券时报2009年度和2011年中
国上市公司百佳董秘、新财富第七届至第十届(2011年度至2014年度) “金牌董
秘”、上海证券报2012年度“金治理上市公司优秀董秘”、第十届中国上市公司董
事会“金圆桌最具创新力董秘”等荣誉称号。
刘忠海先生持有石河子展宏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0.867%的股权,石河子展
宏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持有本公司1.23%股权;刘忠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忠海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
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黎明先生:1964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重庆理
工大学会计学院院长、MPAcc(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会计学教授,硕士生
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重庆市经济管理学会理事,重庆市企业管理优秀成果
审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金融资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