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公告编码:2015-019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十三次(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3 月 30 日,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决议公告》以及《关于召开第二十三次(2014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十三
次(201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上相关公告详见 2015 年 3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公司发布
关于召开第二十三次(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第二十三次(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5 年 4 月 20 日~2015 年 4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2015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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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提示性通知 2015-019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4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具有的见证律师。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开发科技大厦二楼五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 审议《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6、 审议《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 201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 2015 年度为 CMEC 提供履约保函担保额度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
(二)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
三、 听取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
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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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提示性通知 2015-019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
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
股凭证。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
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15 年 4 月 14 日~2015 年 4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6: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 7006 号开发科技大厦 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谨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
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 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2) 邮政编码:518035
(3)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0755-8320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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