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股份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黄山金
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
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
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
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 年 11 月,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7 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22,00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完成了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21,11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8,332.94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3,916.65 万元,其他发行费用 195.22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74,221.0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12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3]263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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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
的规范使用。
201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专
户银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在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26261438)。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定了对
公“流动利 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有利于募集资金分段增值。公司募集资金不存
在存单抵押、质押及其他所有权、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 额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626261438 40,473.05
合 计 40,473.05
注:余额包含尚未结算的利息 1,170.00 万元。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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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74,221.07 -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 否 已 变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查看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