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签订
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协议书》,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
公告》,包括: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股权受让方情况介绍、股份转让
涉及本公司控股权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股权转让的风险提示等相关内
容(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份转让前,泰达控股作为国有股东持有滨海能源共计
82,850,993 股流通 A 股,占滨海能源总股本的 37.30%,本次股份转让完成
后,京津文化持有滨海能源 55,536,885 股流通 A 股(占滨海能源总股本的
25%),将成为滨海能源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天津市财政局;泰达控股持有滨海能源 27,314,108 股流
通 A 股(占滨海能源总股本的 12.30%)。本次控股权转让事项没有导致违反
法定持股要求及原有持股承诺的情况发生。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
准,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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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址及巨潮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判断和决策,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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