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资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三期解
锁的业绩条件,同意公司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五次和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注销股份
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 杨高宇
周小雄
陈伟岳
2015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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