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10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
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财政部修订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
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
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修订和新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
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的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
保险单独分类至离职后福利明细项目核算,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
报表中进行披露。
3、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
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
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
价值计量> 的通 知》(财会[2014]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
排>的通 知》(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
策。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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