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甘肃
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煤电”或“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对靖远煤电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 签 发 的 证 监 发 行 字
[2014]1235号文《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靖远煤电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4,594,2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0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400,999,998.57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以 及 其 他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47,612,000.00 元 后 , 净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3,353,387,998.57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月23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6205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签署的《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以下简称“发行预案”),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白银热电联
产项目、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
1、白银热电联产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4.56 亿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7.79
亿元。其中 3.92 亿元用于向白银热电公司增加出资,另外 23.87 亿元用于向白银
热电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其余资金由白银热电公司自筹
解决。
2、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总投资 6.22 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6.22 亿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先行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
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中向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出资
的情况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靖煤集团白银
热电有限公司资本金人民币 392,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以自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
1 392,000,000.00 392,000,000.00
公司资本金
合计 —— 392,000,000.00 392,000,000.00
四、靖远煤电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经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
的自筹资金。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第 62050003 号《关于甘
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
证报告》,认为“靖远煤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
五、华龙证券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经核查认为:靖远煤电在《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白银热电联产项目
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中提及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
司资本金的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项目及金额与其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及披露一致,置换金额未超过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数额,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华龙证券对靖远煤电以募集资金置换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前期投入自筹
资金392,000,000.00元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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