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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2-5 8:27:00 点击数: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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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5—002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华强”)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收购大联大云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联大云端”)持有的深圳华强联大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联大”)

全部 49%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强联大 100%股权,华强联大成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合资股东:大联大云端服务有限公司(英文名:WPG Cloud Service

Limited)

  2、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青山公路388号中染大厦15楼C&G室

  3、法定代表人:曾国栋

  4、注册资本:美元900万元

  5、主营业务:电子相关产品买卖及进出口贸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华强联大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路口华强电脑车间 2 栋 6 楼

                   1

602-618 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方德厚

  (5)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转让自

行研发的技术成果;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

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

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上述商品的

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为境内外客户供应链的管理提供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

上经营范围均不含限制性、禁止性项目,涉及许可证管理或需相关资质方可经营

的,按有关规定办)。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1%,大联大云端持有 49%。

    (7)大联大云端对转让给公司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大联大云

端保证其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它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

索。

  2、交易标的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4-12-31(未经审计)     2014-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97             2,363

负债总额                    67              82

应收账款总额                  36              73

净资产                   2,230             2,281

          2014 年 1 至 12 月(未经审计) 2014 年 1 至 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3              573

营业利润                   -597             -547

净利润                    -597             -5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80              -559

金流量净额



    四、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深圳华强、大联大云端。

  2、交易标的:大联大云端所持华强联大 49%股权。

    3、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协议定价人民币 1,000 万元(以等值港币支付,

兑换率以汇入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为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

  4、定价依据:协议定价。

  5、债权债务的分担:合同生效后,深圳华强按公司在华强联大中股份比例

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

务);合同生效后,大联大云端不再负担合资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资企

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6、费用负担:双方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双方各承

担 50%。



  五、本次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股权事项旨在加强公司在电子元器件中小批量电子商务领域的投

入。公司已搭建了较好的电子元器件中小批量电子商务平台,今后将以自身平台

继续拓展相关业务。

  本次收购华强联大 49%股权后,公司持有的权益比例相应增加,华强联大成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股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5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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