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5-017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将有关会议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2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2 月 3 日至 2015 年 2 月 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4 日交易
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3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2 月 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 1369 号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
定于 2015 年 2 月 4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
通过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参加表决;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审议关于提名曹健先生、谢维信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实行累积投
票方式)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通知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恒天天鹅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
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2 月 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 1369 号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
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俊超
电 话:0312-3322262 传 真:0312-3322055
电子邮箱:ljcbdte@sina.com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
通知。
5、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
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15 年 月 日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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