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 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决议中的中小股东含义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 )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1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15:00至
2015年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
六楼
4、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志茂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7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525,411,4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6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
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448,372,266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5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77,039,2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6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和网络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 意 525,410,87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77,299,6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该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
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 意 525,410,87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77,299,6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 意 525,410,87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77,299,6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该议案获通过。
3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 意 525,410,87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77,299,6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该议案获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77,299,6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77,299,6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2)发行方式及发行查看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