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4
年12月31日止的前期募集资金存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 ]1661 号文《关于核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向包括东
旭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八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5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69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503,8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773.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6,10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4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
兴财光华审验字(2013)第 5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3,880万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6,800万元后,余额497,080万元已于2013年4月3日由主承销商广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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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的存储余额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402020129300366037 4,970,800,000.00 1,017,966.93
限公司 石家庄桥西分行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101560025630530000 2,308,687.99
限公司 安徽省分行
合 计 4,970,800,000.00 3,326,654.92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2.67万元(不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产的25,00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为476.85万元,
利息收入用于募集项目的金额为144.19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3,88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71,250.59
募集资金净额:496,106.4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013 年度: 447,458.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2014 年度: 23,791.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
到预定
实际投资 可使用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金额与募 状态日
承诺投 实际投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集后承诺 期(或截
资项目 资项目 查看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