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第5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
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臵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臵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
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5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公告》)。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购买
中国建设银行及招商银行的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 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
币2015年第31期理财产品
1. 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2. 购买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3. 投资起始日:2015年1月16日
4. 投资到期日:2015年4月16日
5. 年化收益率:4.3%
6. 产品投资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同业存款等符
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
7. 风险提示
(1) 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
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
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
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
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
前终止等。
(2) 信用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
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 流动性风险:本期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可能
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
风险。
(4) 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
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5) 管理风险: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流通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资
产以及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基础
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
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
(6) 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
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
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
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
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
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我行,如
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
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
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 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期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
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
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
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 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期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
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
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
本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9) 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
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
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
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延期风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
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
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
风险。
(11)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
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
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
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
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1.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2. 购买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3. 投资起始日:2015年1月16日
4. 投资到期日:2015年4月16日
5. 投资收益率:保底利率为2.6%(年化),浮动利率范围:0.00%
或1.7%(年化) 。
6. 产品投资范围
本次投资为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业
务是指客户将合法持有的人民币资金存放在招商银行,由招商银行通过
在存款基础上嵌入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调期、远期等),
将客户的存款收益与汇率、贵金属价格、利率、股价等特定金融指标挂
钩,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有望获得较高收益的存款业务。
该结构性存款产品合规运营,符合财政资金、国企资金、保险资金、上
市公司资金等对资金投资要求规范的客户。结构性存款收益稳定,收益
率有较高概率超过定期存款收益,本期投资结构性存款保底年化收益为
2.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为 4.3%。
7.风险提示
(1)本金及利息风险: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
内的利息,您应充分认识利息不确定的风险。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利率
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查看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