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5-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抓住期货行业创新发展的战略机遇,促进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长远发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倍特期货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会议同意,倍特期货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设
立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相关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成
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次倍特期货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倍特期货股东会批准。
二、拟设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拟为倍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
管理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四)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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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营范围:依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
核定的范围为准)
(六)出资情况
倍特期货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占资产管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 100%。
三、倍特期货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二)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四)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五)法定代表人:熊军
(六)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四、资产管理业务拟开展情况
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倍特期货将以资产管理公司为平台从事资
产管理业务,其业务领域将得到较大拓展。伴随着法律法规与行业监
管环境的完善、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愈具广阔的
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近期出台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及倍特期货历经多年形成的发
展基础和优势,使其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具有较强的
可行性。资产管理公司将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期货行业自律规
范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构建组织架构、配备相关人员、制定发展规划、
强化风险控制,充分运用倍特期货积累的良好客户资源、树立的良好
服务口碑、培养的核心团队,依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为股东创造价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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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扩大倍特期货业务领域,促进倍特期货实现
长远发展为目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对提升倍特期货的市场竞争力具
有重要意义。预计将对本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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