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 2014-067 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4 日交易日 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 年 12 月 23 日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 年 12 月 24 日 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2 月 19 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
1 号楼 22 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
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
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
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
在 2014 年 12 月 9 日 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
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 年 12 月 23 日(工作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
2、投票简称:光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4 年 12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
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光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0 总议案 100.00 元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1.00 元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00 元
3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00 元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即:
表决的意见种类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
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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