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编号:2014-11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
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3. 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
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
择其中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21 日 15:00 至
2014 年 12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2 月 10 日。
6. 再次通知:公司将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
股东大会通知。
7. 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
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授权委托书及网络投票操作程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与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项目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2
(2)关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泛海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项目工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3)关于通海建设有限公司与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工
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4)关于受让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北京泛海东风置
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
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
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
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4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14:2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3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2 层
联 系 人:陆 洋、薛志惠、张欣然
联系电话:010-85259601、85259616、85259607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六日
4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
决权。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与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项目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关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泛海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项目工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3、关于通海建设有限公司与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
目工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4、关于受让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北京泛海东风
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
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查看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