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13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联合”)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委派樊长江先生、付小楠女士担
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近日,公司收到华泰联合《关于更换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
知》,樊长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决定委派宁小波
先生接替樊长江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相关持续督导保荐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宁小波
先生和付小楠女士,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特此公告。
附:保荐代表人宁小波先生简历
宁小波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
工作 5 年。曾组织或参与了包括阳光城非公开发行、三维丝 IPO、大富科技并购重组
等项目,并参与了多家已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业务。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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