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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6-8-25 11:16: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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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9,9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640 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正平股份”,股票代码为“603843”,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9,970 万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6,979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网

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991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 元/股。

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了网

上定价发行,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991 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1,361,960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22,065,324,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2450327%。配号总数为 122,065,324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100,122,065,32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最终中签率

根据《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

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4,081.09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997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

数量为 8,973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7350982%。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T+1 日)上午在上

海市浦东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

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本次发行在发行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构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03 元/股。

投资者按此价格在 2016 年 8 月 2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8 月 24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

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

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记

录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髙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

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

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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