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星铁塔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8 月 10 日,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承揽方”)与通化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城建”或“委托
方”)签订《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加工承揽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委托方:通化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邹爱国
(4)注册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滨江东路 2829 号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施工;房屋建设施工;利用自
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
经市政府批准的土地收购、储备、出让;融资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通化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类似的交
易金额。
3、履约能力分析
通化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履
约能力较强,违约风险较小。
4、公司与通化城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2、签约合同价:26911.4 万元人民币。此金额为含税价,最终按国家开发
银行审定的批复金额调整为准(最终以工程决算金额为准)。
按项目实际需要,需要三年建设期,双方分别签订相应年份的承揽合同,2016
年的含税合同价款约 3000 万元人民币(最终以 2016 年工程决算金额为准)。委
托方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与公司于 2017 年度、2018 年度继续签订相应的《补
充协议》,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结算方式:以人民币结算,由通化城建支付到国家开发银行指定的项目
建设地公司开户的银行账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