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飞力达(300240)宣布终止重组,并承诺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组。有细心的投资者发现,上述承诺与前两天延期复牌公告中承诺的 “如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组事项,公司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矛盾。对此,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昨日致电飞力达,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做了详细的解释。
3个月还是6个月?
据公告,飞力达此次重组内容为,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某芯片测试服务及测试设备制造公司100%股权。对于终止的原因,公司表示目前对标的公司未来的发展布局、投资规模、风险控制等方面仍存有较大分歧,标的公司拟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推动新项目的发展,经标的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公司决定终止重组事项的筹划。
因筹划重大事项,飞力达于5月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此后,公司于6月1日发布延期复牌公告,而上述终止重组的公告与延期复牌公告仅隔一天。有投资者在6月2日下午看到终止公告后表示,“昨天说延期,今天就说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真是计划没有变化快。”
更有细心的投资者表示疑惑,终止重组公告中承诺的3个月内不重组与前一份公告中的6个月内不重组相矛盾。飞力达在6月1日延期公告中表示,“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以终止重组公告为准”
那么,飞力达公告是否出现矛盾?记者昨日致电飞力达,董秘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并不矛盾,等于现在将前面的延期复牌公告终止,以终止重组的公告为准。因为延期复牌的公告需要提前五个交易日去交易所报备,在五个交易日之内发生新的情况,公司就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马上复牌。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记者进一步问及公司何时知道标的公司决定选择股权融资时,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在上一次和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之后,即本周一。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和监管部门沟通,上周我已经和交易所报备,但发公告的时间点写在五个交易日以后,时间上有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