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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商法》昨起实施 代购也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2019-1-2 9:43:26 作者:jincvip  次阅读 分享到:

新《电商法》出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同时法律还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否则可能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影响3:捆绑搭售必须明示

捆绑搭售是一些OTA电商机构的“套路”,比如在购买飞机票时,默认被捆绑各类保险、接送机券、酒店优惠券、门票红包等。

有消费者表示此前在购票时经常被“搭售”:“本来是冲着特价票去的,结果一个不留意就被默认勾选了一堆附加选项,平台解释是跟特价票捆绑的,不能单独购买特价票,真是吃了哑巴亏。”

今后,这种搭售也要被禁止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电商法》规定,违反者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影响4:“大数据杀熟”被禁止

去年被关注的“大数据杀熟”也在《电商法》中被提及,“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商网站根据大数据实行“个性化推荐”时,不能仅展示推荐的商品,也要将其他商品选项共同推荐给消费者,让买家平等选择。这就避免了一些电商或提供电商服务的平台利用“个性化推荐”当借口,为一些对价格不敏感的人群推荐价格较高的商品,而将同类型的低价商品进行屏蔽。

影响5:押金退还不及时也不行

在《电商法》中也对押金事宜做出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如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影响6:B2C平台优势显现

前腾讯京东战略分析、电商分析专家李成东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此前许多所谓的“代购”实际上是靠卖假货赚钱的,真代购的利润比较微薄,而这些造假的“代购”仅仅把假货带出国再寄回国内,就能当正品来卖,今后他们的违法成本将大大提升,新《电商法》将对他们产生震慑作用。

难怪一些自营平台和品牌旗舰店对新法规表示欢迎。“《电商法》实施后,增加的税收最终会让私人代购商品的价格上涨,导致其失去价格优势。同时,在商品的信誉方面,企业显然更有优势。虽然如此,但是中国的代购行业不会彻底消亡,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唯品会韩国子公司总经理辛龙山说,相比私人代购,拥有跨境电商的企业在供应链、规模和信誉方面的优势十分明显。

京东则表示,京东集团将一如既往坚持依法经营,做贯彻落实《电商法》的典范。前不久,京东集团商事创新部还展示了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电子商标快速办理以及自然人商家便捷税务登记三大平台首创服务。

专家分析

部分细节仍需进一步解释

不过,《电商法》仍是一部基本法,其中一些细节还待进一步解释说明。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师于波认为,《电商法》的一些内容是框架性、原则性规定,有些地方仍需要进一步细化,并且由于电子商务领域的迅速发展,各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也需要不断出台相关规定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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