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保监会将新设两个部门,重大风险与案件处置办/局和股权与公司治理部。
银保监会合并后,备受关注的“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或将于近期公布并开始执行。
多名接近银保监会系统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几经讨论和修改,银保监会的内设部门将确定为27个,即26个职能和1个机关党委。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的部门中,既有撤销,也有合并和新设,负责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监管和功能的监管的部门,则大多数得到保留。
“改革方案媒体之前就已经传过了,大的改革方向是一直不变的,不过在和中编办的沟通中有些微调。在部门编制如此紧张的情况下,还新设了重大风险与案件处置办/局和股权与公司治理部两个部门,有点意外,不过也说明了今后对重大案件风险和公司治理的重视。”一位接近银保监会系统的人士如是表示。
不过,最终的方案还有待于中央编办和银保监会权威发布。
人员分流压力较大
在银保监会合并的过程中,部级领导确定下来以后,两个系统内最为关心的就是会机关的改革和地方分局的设立。
据一位接近银保监会系统的人士介绍,机构改革并未导致监管力量的削弱,原银监会保留了10个部门,分别是:政策银行部、大型银行部、股份制银行部、城市银行部、农村金融部、信托部、普惠金融部、创新部、非银部、处非办。原保监会保留不变的职能部门有4个:人身保险监管部、财产保险监管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保险中介监管部。
其他的中后台部门,因为职责和功能类似,进行了合并。比如机关党委、人事、办公厅、法规、政策研究、财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统计、国际等部门。不过,原银监会的外资银行监管部与国际部业务整合为一个部门,主要是外资行体量较小。
另一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部门整合后,人员安排和分流是压力最大的,特别是局级领导。”
原银监会官网显示,原银监会包括27个内设部门、36个银监局、306个银监分局、1730个监管办事处,另设北戴河、沈阳、顺德、廊坊4个培训中心。原保监会则有15个内设部门和2个直属事业单位,设有36个省级保监局,以及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等五个地市级保监分局。
接近银保监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前,相关负责人已经进行约谈,征询个人意向和建议。对于人员的安置和分流,将会妥善安排,比如会管单位承接、设置巡视员岗位等。
至于派出机构的合并,则可能参照会机关设置相关的处室。一名地方银监局局长表示,“地方派出机构也肯定是要合的,等机关部门设置确定后,就会按照会机关的设置设立相应处室。”
格外重视公司治理
银保监会将新设两个部门,重大风险与案件处置办/局和股权与公司治理部。这两个部门的设立也反映了现实的监管需求,其中公司治理领域出现了很多乱象,也是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最为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