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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理念提升《证券法》修订预期 预计最快年底“三读”
作者:jincvip 更新时间:2017-7-21 9:13: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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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订证券法的同时,也应该同步修改、完善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让违规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对潜在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 7月19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汇报证监会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和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有关工作。

这次日常的汇报工作,也让正在全国人大审议的《证券法》修订工作,再度引发市场关注。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刚刚结束,各部门也在忙着传达、学习,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传达的精神与《证券法》的后续修订也密切相关”。7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三届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李曙光对此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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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认为,本来预期今年8月《证券法》修订将迎来“三读”,不过目前看应该难以实现,预计明年才可以,最快也要等到年底。

就在两天前,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公开撰文称,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重要任务,这是今后搞好金融工作、促进经济稳健运行和顺利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从法制讲需要修改《证券法》,扩大证券的定义,把集合投资计划明确为证券,纳入《证券法》调整范围,由证监会统一监管。

显然,《证券法》修订在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升级完善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或许正因为如此,7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目前的市场和思想准备都还没有成熟,眼下推出《证券法》的条件不成熟。”

修订内容面临调整

刚刚结束的金融工作会议,着重强调了金融监管在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问题,并提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的新理念,另外会议首次提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稳会”)。

在受访业内人士看来,监管理念以及监管架构的变化对正在推进的《证券法》修订也影响颇大。

“以前的监管定位是机构监管,而今新提出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对以往的监管理念做了根本性调整,证券法的定位也要随之做较大调整。”李曙光表示。

吴晓灵则在其文章中指出,“当前金融秩序的混乱主要反映在资产管理市场(也称理财市场)和同业市场。从法制讲需要修改《证券法》,扩大证券的定义,把集合投资计划明确为证券,纳入《证券法》调整范围,由证监会统一监管。”

而央行最新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也对《证券法》和期货法做出展望,称要继续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切实做好《证券法》修订、期货法立法工作等。

至于备受关注的《证券法》修订,已于今年4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也就是“二读”。至于“三读”将在何时进行还未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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