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广州政府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方案规定:
1.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2.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
3.落实营改增关于住房租赁的有关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4.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
5.允许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
作为租房者最关心的就是子女入学等公共权益问题,按照广州的政策,以后租房者和购房者享有同等权利,也就是说将来租个房子就可以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学区房或将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