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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认定ST慧球四宗罪:顾国平、鲜言均被罚终身市场禁入
作者:jincvip 更新时间:2017-2-24 10:01: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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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球(600556)2月23日晚间公告称,2月23日收到证监会的四份处罚决定书。原实际控制人顾国平,以及鲜言、董文亮、温利华等多位ST慧球董事会成员均遭相应罚款及市场禁入。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6号聚焦的是,顾国平实际控制ST慧球但对上市公司隐瞒该事实;以及ST慧球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这两个方面。认定顾国平作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隐瞒他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事实。同时,ST慧球的22份临时公告中,均披露慧球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该披露与事实不符,为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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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决定:

1.对慧球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2.对顾国平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3.对张凌兴、王忠华、郑敏、李占国、花炳灿、刘士林、顾建华、顾云锋、陈琳、苏忠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拟决定:认定顾国平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顾国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7号聚焦的是,ST慧球的1001项股东大会议案。证监会认为,任何上市公司都不得打着信息披露的幌子,发布违背法律规定、破坏社会道德的内容,不得无视法律规定,突破社会主义道德底线,挑战监管权威。ST慧球董事会严重超越法定职权,审议《宪法》作出明确规定的事项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此外,ST慧球的披露渠道违反法律规定。在信息披露申请被交易所严厉驳斥的情况下,ST慧球仍然擅自将相关公告向公众披露,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证监会拟决定:

1.对ST慧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2.对鲜言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3.对董文亮、温利华、李占国、刘光如、陆俊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4.对刘士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拟决定:认定鲜言、董文亮、温利华、李占国、刘光如、陆俊安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鲜言、董文亮、李占国、温利华、刘光如、陆俊安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8号聚焦的是鲜言实际控制ST慧球,在上证所多次问询的情况下,均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ST慧球临时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证监会拟决定:

1.对慧球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2.对鲜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3.对董文亮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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