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三一重工收到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转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在湖南省长沙市筹建湖南三湘银行,银行类别为民营银行;同意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三一智能、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邵东县新仁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认购该行总股本18%、12%、15%、12%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其他认购股份占总股本 10%以下企业的股东资格由湖南银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
其中,三一集团与三一智能合计持股比例30%,也就是说,三一集团持有三湘银行18%的股份,需出资5.4亿元。
此外,根据公告,三湘银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湖南银监局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湖南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