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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慈善法获表决通过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6-3-17 1:21:42 点击数: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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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酝酿十年之后,我国首部慈善法终于落地。在昨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获表决通过。新法案明确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并收窄了社会组织转型慈善机构的条件限制。在业内看来,借助《慈善法》的施行,我国有望提高善款管理透明度,同时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作为我国慈善活动最基本的形态之一,个人发起募捐行为在新通过的《慈善法》中被明令禁止。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中心执行主任黎颖露介绍,目前个人发起的募捐行为分为自助和助他两类。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亲属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息,应该认定为个人求助行为,《慈善法》不禁止。但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进行的个人募捐,属于非法募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管理收紧的背后是一度频发的募捐乱象。“此前在广州曾发生过一起争议事件”,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对夫妻因孩子生病发起募捐,获得大笔善款后,没等用完,孩子就过世了。之后这笔善款也没有退还,而是被用到了其他并不正当的地方。与此同时,利用网络募捐平台进行诈骗、非法敛财的案件也层出不穷。”

在支振锋看来,《慈善法》关于个人发起募捐的取缔,是及时且准确的,今后合规的募捐行为应由第三方机构发起并监管,“通过正规的慈善组织整理善款明细,同时对善款去向予以严格监管,既能避免募捐人的善心被利用,也可营造较为良好的慈善氛围”。个人慈善行为受限的同时,社会组织进行慈善活动也将实行更严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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