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 来源:重庆专员办
为了探索新形势新要求下如何加快推进专员办职能转型,在动员发动全办干部开展大讨论的基础上,2015年12月21日,重庆专员办召开专题专员办公会议,就“新时期专员办职能转型”进行深入研讨。大家认为,专员办业务转型以来,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部内有关司局的积极指导下,经过各地专员办的共同努力,专员办在加强财政预算审核监管、嵌入主体业务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在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政策调研方面也发生了积极的转变,这充分证明,财政部党组的决策是正确的。但由于专员办业务和职能转型时间不长,部内有关司局和各地专员办也在积极探索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思维观念转变不够、具体职能定位不准、预算监管重点不突出、有效衔接机制不健全、干部队伍素质不适应等问题。经过认真研讨,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和专员办工作实际,重庆专员办从六大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专员办职能转型的建议。
一是转变思维观念。牢固树立服务和法治两大意识,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发展大局转变职能,运用法治思维转变职能。同时要科学合理明确定位,专员办职能转变既要与部内有关司局有机衔接,又要避免重复无效,真正成为部内有关司局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当好财政预算监管的“前哨阵地”、财政监督检查的“特种部队”和制定完善政策的“参谋助手”。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在财政预算审核监管方面,重点审核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基础数据信息、项目库建设与运用等信息,确保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准确,为中央部门编制预算和部内业务司局审核部门预算提供基础支撑。在预算执行审核方面,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反映部门预算执行和转移支付分配与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协助部内有关司局和中央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及时纠偏。在决算编制和绩效评价方面,重点开展质量审核,为部内有关司局和中央部门编制、审核下一年预算,完善预算管理政策和规定提供参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控和风险预警,做好中央收入质量监控工作,积极开展地方金融风险预警。在财政监督检查方面,围绕重大财税政策和重大民生支出项目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做好预决算公开和预算提前下达工作,优化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改变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重点,避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人少事多难以应付的局面,注重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监督辐射作用。在政策调研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合理统筹力量,注重成果转化运用。
三是转变工作方式。专员办应主动从过去事后现场检查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和案头审核与现场检查并重转变。部内有关司局也应从过去授权式、碎片化、单通道的工作方式向制度化、统筹协调、强化指导工作方式转变,将想做但难以有效开展的工作交给专员办负责,构建高效的信息沟通平台,加强指导并充分信任,真正把专员办的对口工作作为司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建立有效机制。转变工作方式的重点在于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按照工作需求在纵向层面建立专员办工作与部内有关司局需求对接的机制,与地方各级政府、地方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在横向层面建立与中央驻地机构尤其是中央驻地各监管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在内部层面建立内部统筹协作机制。
五是强化风险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抓紧完善内控“1+N”制度体系,并强化内控制度执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采取具体措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建设到位、警示教育到位、重点工作到位、细节执行到位,以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障专员办转型大局。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干部政治素质和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专员办真正成为一支能干活、干好活的队伍。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处长中坚带头作用,注重青年干部的锻炼培养,不断提升专员办人才和能力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