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讯(记者宋丹雷 史江敏)继今年3月大连市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后,10月1日起又推出新举措,大连市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所有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工商登记窗口提交申请表和登记材料,并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到质监、税务部门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据了解,“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是企业的“身份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统一代码共18位数,由五部分构成: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就可办理原需要使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的银行开户、缴纳社保费、办理房产登记、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事务,且全国通用,在各地各领域互认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