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大盘分析 >> 独家观点 >> 正文
天津爆炸后各省上报千余化工企业搬迁改造计划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8-29 14:31:45 点击数:175
分享到:

人民网(行情603000,咨询)北京8月29日消息,当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兴凯提问到,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治理方法,一些工业废水处理成本高,难度大。如何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介绍,2010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中国在150年以后又重新拿回了世界工业制造第一大国的位置,超过了美国,这几年一直在保持着此涨彼消的态势,随着工业总量的扩大,对资源消耗环境污染也不断加大。作为工业行业的主管部门,我们也一直重视并且着手解决如何在发展当中克服对资源环境的消耗和损害。这几年做了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第一,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在高污染、高排放的19个行业牵头组织了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十二五”计划的目标已经提前一年完成,加上今年继续努力我们会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确定的目标。

第二,加强行业的规范,我们对这些重污染的行业制定发布了重点行业生产规范,像皮革、造纸、印染这些高水污染的行业都有了行业规范,并且在这些行业里面积极地推广清洁生产的先进工艺、先进装备、先进技术,财政部也给了很大支持,在清洁生产方面设立了专项引导资金引导这些行业推广新技术的应用。

第三,关键是减少耗水,这也是从源头开始治理。因为工业企业高耗水行业也有一个特点可以把一部分中水回用,减少对新鲜水的消耗。像钢铁行业现在先进的企业大概吨钢的耗水已经从五年以前十几吨减低到五吨左右。主要还是大量使用了中水回用和循环利用,这样也是减少水资源消耗。

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第一,完善行业管理体系,优化空间布局,进一步提高重点流域、干流沿岸的有色金属、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等制造重点行业的节水、环保、安全等行业准入门槛,同时通过规划布局的调整,能够引导企业合理布局,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都要进园区发展,园区进行集中治理比现在这种分散布局治理相对还是容易一点。

第二,优化产业结构有效化解过剩产。需要对那些不达标的企业突出节能减排指标的约束,对于不达标的企业亮黄牌、红牌,红牌就直接淘汰了,黄牌给企业一个整改时间,如果整改仍然不达标,列入淘汰范围。

第三,加大节水减污的力度,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高耗水行业要鼓励实施中水回用,然后再继续推进在所有的工业行业实行清洁生产这项工作,通过技术改造来推广一些先进工艺、先进装备、先进技术用于生产,实行绿色发展。

第四,完善支持政策,积极推动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苗圩说,“我们和安监总局去年开始布置在城市人口稠密区对危险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坦率地说在一年多的工作中地方不是很积极。但是天津的这个事件(天津爆炸事故)发生以后这几天各个省纷纷报来了需要搬迁改造的具体项目计划,我们初步汇总了一下,大概全国有接近一千多个化工企业需要搬迁改造,总的搬迁费用大概到4000亿元,下一步我们进一步分析,有些可以通过级差地租,退二进三解决一部分,地方政府、企业解决一部分,中央政府也给一点必要的支持,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给一点必要的支持,推动搬迁改造彻底解决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污染,减少排放。”

来源:人民网

股民天地网站声明:本网站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中的文字和引用的数据、图表、图片等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原创性等。部分文字和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第一时间告知删除。
您还在为选股而苦恼吗? 请免费下载最新推出的《操盘软件富赢版V10》试用。《操盘软件富赢版V10》在原有软件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大量新功能,并内置选股方案,让选股更加容易。新增加个股短线操盘,中线操盘提示,让您安全获利。软件免费下载地址:
http://www.bjzq.com.cn/Soft/ShowSoft.asp?SoftID=15
微信扫码联系客服
了解更多惊喜功能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热点
全站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