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大盘分析 >> 独家观点 >> 正文
合肥房产新政:卖房可不经配偶同意只认证上名字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6-28 11:01:46 点击数:79
分享到: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肥市房产部门发出关于改进房屋登记有关审查方式的通知,7月1日号起,房屋买卖、抵押时,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也无需经配偶同意。

合肥市房产部门发布的关于改进房屋登记有关审计方法的通知,我们来举个例子,设定张先生和李女士是一对夫妻。根据新规,从7月1号起,因为新建房屋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安置等方式受让房屋的,夫妻共有房屋的是属于双方共同申请登记。经登记为房屋登记簿中的权利人,再次办理房屋转移、抵押或者是各类登记时,房屋登记机构要询问与登记簿上一致时,才能办理。也就是说张先生和李女士共同买的房子,如果是协定的共有房屋,如果在7月1日以后要申请登记办证,最好房产证上面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如果按照以前的政策,如果市民卖房、抵押,房产部门会查验其配偶,也就是隐性共有产权人的权益。如果确认是婚内买的房产,则卖房、抵押需要经过夫妻两人的同意。而新规实施后,房产部门将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到时候如果房子要出售、抵押,房产部门将只看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无须经过配偶同意。

7月1号起,房屋的买卖、抵押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即使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无须经过配偶的同意。但这个通知也同时明确了,新规有一年的过渡期,今年7月1号之前,完成登记的且在明年7月1号之前出售或者抵押的还是按照老的政策。这也就是说2015年7月1号前已经完成房屋登记并且记载着权益人的在2016年的7月1号之前申请办理这个各项业务,房屋登记的机构还是要对他的婚姻状况进行查验的,属于夫妻婚姻内续存的房屋,需要通过申请。但是2016年7月1号起就一年过渡期结束之后,房屋登记在继续申请时,要对房屋的供有人进行查询。如果查询的结果,跟这个登记簿上不一样,申请人应该补充材料,并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手续。

举个例子,如果张先生和李女士已经买过房,办理了房屋房产证,但房产证上只有李女士一个人的名字。在明年7月1号前李女士买卖房子,房产部门还是要通过查验婚姻关系的,而且要经过张先生的同意才行。但是如果张先生和李女士的房子是在明年7月1号之后办理房产登记,房屋登记部门将充分尊重购买人的意愿,在房产登记本中直接将申请购买人的房屋登记为房屋所有人,不再申请查验这个婚姻关系。此外房产部门也是表示,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子,市民可以申请加名而且可以实施共同登记。夫妻双方加名的不需要手续费,只要带齐结婚证、户口本、登记证等,即可在房屋登记中心办理。

(原标题:合肥房产新政:卖房可不经配偶同意 只认房产证上名字)

股民天地网站声明:本网站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中的文字和引用的数据、图表、图片等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原创性等。部分文字和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第一时间告知删除。
您还在为选股而苦恼吗? 请免费下载最新推出的《操盘软件富赢版V8》试用。《操盘软件富赢版V8》在原有软件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大量新功能,并内置选股方案,让选股更加容易。新增加个股短线操盘,中线操盘提示,让您安全获利。软件免费下载地址:
http://www.bjzq.com.cn/Soft/ShowSoft.asp?SoftID=15
微信扫码联系客服
了解更多惊喜功能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热点
全站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