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大盘分析 >> 独家观点 >> 正文
关于引导私募投资基金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答记者问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6-5 17:25:00 点击数:176
分享到:

5月29日,深交所公开发布了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相关配套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以下简称“私募投资基金”),可作为合格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市场,参与深交所所有上市及挂牌固定收益产品的交易。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接受记者采访,以下为采访的主要内容:<?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私募投资基金是否可以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参与固定收益产品交易?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可以在深交所进行固定收益产品交易,固定收益产品包括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

2、私募投资基金可以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哪些债券品种交易?

私募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在深交所上市或挂牌的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债券交易。公开发行债券的具体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具体品种包括私募债券、可交换私募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

3、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类型与方式有哪些?

深交所债券市场交易包括现券交易和质押式回购交易两种。

(1)现券交易。所有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均可进行现券交易。其中,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现券交易采用净价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与非公开发行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全价方式。

交易方式上,公开发行债券的交易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等交易方式,但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非公开发行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仅能采用协议交易方式。申报时间、方式等见下表:

最小申报价量要求

申报方式

价格限制

回转交易

申报时间

成交确认时间

集中竞价交易

10张及其整数倍

限价申报

无涨跌幅限制。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通过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实时确认成交

大宗交易

5000张或50万元

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申报

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的债券,当日仅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9:15-9:25

9:30-11:30

13:00-15:30

公司债券实时确认,其他债券15:00-15:30确认成交

盘后定价交易

5000张或50万元

盘后定价交易申报

当日竞价交易收盘价或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通过盘后定价方式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通过盘后定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15:05-15:30

实时确认

协议交易方式

债券:5000张或50万元;

资产支持证券:

不低于10000份

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申报

可以进行当日回转交易

9:15-9:25

9:30-11:30

13:00-15:30

实时确认

(2)债券回购交易。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以及符合中国结算相关规定条件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用于质押为标准券进行债券回购交易。债券回购品种按回购期限可分为1 日、2 日、3日、4日、7 日、14日、28日、91日和182日九个品种。

债券回购仅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不能进行盘后定价交易。

关于深交所债券交易相关内容,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4、私募投资基金如何开户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

根据2014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每设立一只私募基金,可以按不同的证券交易场所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到中国结算上海、深圳分公司各申请开立一个证券账户,有资产托管人的私募基金,也可以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开户。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为“基金管理人全称-私募基金名称”,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

5、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可采用哪些结算模式?

《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规定,私募基金参与中国结算负责结算的证券市场投资活动,可采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或托管人结算模式。

证券公司结算模式是由证券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结算开立的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包括私募基金在内的全部客户证券交易的资金结算。托管人结算模式是由托管人通过其以自身名义在中国结算开立的托管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其所托管的私募基金等产品证券交易的资金结算。私募基金交易采用托管人结算模式的,须使用专用交易单元并事先获得交易所的书面同意。同时,托管人必须事先与中国结算签订相关证券资金结算协议,对多边净额结算业务承担最终交收责任。对于同一托管人负责结算的、同一家管理人的多个产品,托管人可以共用同一专用交易单元进行交易清算,并自行办理各产品证券交易的明细结算。


股民天地网站声明:本网站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中的文字和引用的数据、图表、图片等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原创性等。部分文字和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第一时间告知删除。
您还在为选股而苦恼吗? 请免费下载最新推出的《操盘软件富赢版V10》试用。《操盘软件富赢版V10》在原有软件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大量新功能,并内置选股方案,让选股更加容易。新增加个股短线操盘,中线操盘提示,让您安全获利。软件免费下载地址:
http://www.bjzq.com.cn/Soft/ShowSoft.asp?SoftID=15
微信扫码联系客服
了解更多惊喜功能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热点
全站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