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检查情况看,这6家报价机构在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询价决策流程不规范、报价结果缺少研究支持与合理解释、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不完善等违反交易所业务规则与相关行业规范的行为。例如,部分机构询价相关岗位职责与权限分工不明晰,报价评估、决策及复核等内控程序存在缺失,询价当日未对报价相关人员的通讯设备进行管控,存在价格等关键信息泄露风险;部分机构报价内部研究不充分,定价模型不完备,定价过程存在依据不足、凭借主观经验判断等情况,未能体现出充分研究基础上理性报价,定价结果存在随意性。
这是交易所层面首次针对IPO网下询价进行的处罚,目前,上交所已建立面向网下投资者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报价明细数据进行定期分析、排查,对报价一致性较高的投资者或行业影响力较大的投资者,开展约见谈话或现场检查,规范报价行为。
不仅如此,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在日前下发文件,通过禁止发行人、主承销商或其他询价对象协商抬高或压低新股价格,禁止询价机构业务人员或研究人员在参与新股推介活动时收受礼品或礼金等方式规避人情报价。
上述投行人士认为,在监管严打违规报价之外,还需要通过完善询价报价机制,从根源上提升询价机构对新股报价的独立性和积极性,专注发行人质地本身,而非担心报了10%的高价被剔除,可以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最高报价10%申购量”的规定修改为“将高于或低于全部报价中位数与加权平均数孰低值50%的价格所对应的申购全部剔除”,或者“将全部报价中位数与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一倍标准差之外的报价所对应的申购全部剔除”,即将“按量划线剔除”改为“极端报价剔除”,同时增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配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