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投资者二级市场交易是否要缴纳个税这一问题困扰了新三板市场许久,近日这一问题终于等到了相关部门正式的文件,12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下文称137号文。)
但一波刚平,另一波又起。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137号文对新三板市场个人股权转让进行了区分,即原始股和非原始股的区别,基于这一设置新三板市场原有的个人投资者二级市场个税争议得以解决,但针对原始股转让税收的一系列问题也由此出现。
交易个税风波停
137号文明确,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新三板二级市场资本利得税征收风波源自于税务总局在2017年底开展的针对新三板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的核查工作。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向投资者下发补缴新三板二级市场资本利得税的通知进一步加速了该问题的发酵。
在新三板市场运行数年后,对个人投资者二级市场资本利得征税让很多市场参与者措手不及,也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投资者和税务机关的分歧很大程度上因为个人买卖新三板股票资本利得税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属于税收空白地带,是否应该征收双方各执一词。
今次137号文的发布则从政策端正式终结了争议,明确了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
滦海资本董事长高凤勇在政策发布的第一时间表示:“此次三部委将新三板个人投资者税收政策明确,取消了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新三板股票的顾虑,对于新三板市场的活跃、对于新三板市场的发展都有正向作用。”
12日,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我们认为,新三板市场的定位里,既有融资功能又有交易功能,这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是针对交易功能。目前做市指数持续低迷,其实对三板市场、新三板企业等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不利影响,打击了市场信心,所以此次明确,其实对新三板市场的提振作用是比较直接的,包括市场情绪和交易量。”
原始股征缴争议
137号在明确暂免征收个人投资者二级市场交易个税同时对交易进行了划分,即交不交税需要明确是原始股转让还是非原始股转让。
如果被认定是原始股,那么个人投资者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一认定以及随之而来的税收征缴则形成了近期新三板市场有关税务问题新一轮的争议。
根据137号文的规定: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以股票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