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表示,2018年至今证监会查办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6起,涉及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行为。
具体来看违法违规的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债券发行人粉饰业绩,制作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发行核准;二是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隐瞒重大担保事项或者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三是出于非法目的,人为制造虚假交易,干扰债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在《通知》发布的同一天公布今年的监管动向也意味着未来跨市场的统一执法也将在这几个方面集中展开。”前述评级机构的分析师认为。
更多统一即将到来
在此次证监会统一执法权之前,监管层先行统一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评级标准等。
另外,6月14日证监会、央行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三大监管机构首次联合检查,针对的便是证券评级机构存在的评级虚高、评级泡沫,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等突出问题,这也是首次交易商协会和证监会两个不同的监管部门进行的联合执法行动。
但正如前述业内人士所言,债市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还有很多需要理顺的地方,可以预见,未来监管部门还将出台更多措施。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4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便分析:“接下来债市统一管理仍有可能在不同领域推进,包括:承销商业务资质的统一,信息数据统一公布,信息披露标准以及违约处置流程规范的统一,收益率曲线的统一等,当然这要建立在两个市场互联互通的基础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也从证监会处了解到,下一步证监会联合发改委、人民银行将从债券市场统一发行准入和信息披露标准、政策性金融债跨市场发行、完善回购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等五个方面共同推进债券市场的协调监管。
除了上述这些内容外,一位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12月4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还指出,债市统一管理接下来需要注重规则的统一,如国内债券市场首先应该解决的是《证券法》的统一适用问题,即银行间市场有关固定收益工具如短融和中票适用统一的《证券法》。
事实上,这一次由证监会统一执法权一定程度上也为司法适用统一提供了重要的前置条件。
可以预见的是,在“统一债市监管”这一口号喊出数年时间之后,2018年终于有了实质性的推动,债市统一监管指日可待。
“就我们理解来看,债市统一监管并非将所有债券市场统一到一个监管部门下,而是充分发挥协调监管机制,当然前提是如资管产品一样统一债券市场的所有标准,这种情况下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监管的统一。”前述国信证券固定收益部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