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成熟的证券市场,股票回购一直被视为稳定个股价格的“利器”。不过,在A股市场,大规模的股票回购一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如今,这种状况有望得到改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10月22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草案内容显示,目前具体规定股票回购制度的该法第142条,未来可能作出重大调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发现,目前3554家A股上市公司共持有资金26.53万亿元。哪怕只拿出其中一小部分用于股份回购,对目前的市场流动性也是巨大的提升。而在行情最低迷的时候,手握巨额现金的上市公司群体,才是A股市场最坚定的多头。
股票回购助推美股走牛
所谓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购买自身股份的行为,这是上市公司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之一。从作用看,股票回购一般有盈利补偿、市值管理、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注销、重组以及其他功能。
说起股票回购的作用,美股市场可谓最佳例证之一。8月22日,美股迎来历史上一个新纪录——3453天的牛市。而不少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感慨美股十年牛市时,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一个词:股票回购。
招商证券数据显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近10年的时间里,美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规模庞大。2010~2012年,平均每年回购近3000亿美元;2013~2017年,平均每年回购约4400亿美元。其中,2017年回购金额近4700亿美元。今年,美股回购规模再创新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2日,美国上市公司在2018年的股票回购规模已经超过5000亿美元,高于2017全年水平。
有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一定数额发行在外的股票注销或者作为库藏股有两个重要作用:首先是提升市场信心,其次可以提升投资者对公司EPS(每股收益)的预期。
股票回购在其他成熟市场也时常可见。比如,我国港股市场自2000年以来出现了三次股票回购激增现象,分别是2008年10~12月、2011年9~10月、2015年8~10月,三次回购激增都出现在恒指大盘底部区域。
海通证券表示,历史上的前三次股票回购激增均出现在恒生指数底部区域,回购激增时期多接近港股走势拐点。同时通过统计回购公司特征可以发现,低估值和高盈利是公司选择回购股票的重要原因。对比美股、港股,海通证券给出的结论是,A股回购力度略小于港股,远小于美股,A股的股票回购增长空间较大。
股票回购有哪些障碍
这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公司法草案,为什么要针对股票回购制度进行调整?
在22日的会议上,刘士余首先介绍了当前股票回购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范围较窄,难以适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适时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等实际需要;实施股份回购的程序较为复杂(一般须召开股东大会),不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适时制定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对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规定得比较短,难以满足长期股权激励及稳定股价的需要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研究现行公司法第142条后发现,目前,法律只允许公司在满足以下四种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股票回购: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