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提醒,券商需要关注股票质押违约风险,重点关注包括连续下跌的质押标的证券、控股股东或公司出现重大负面问题、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其他风险事件可能触发违约。
针对深市,2018年3月12日起,深交所不再对场内流通质押比例超过50%的股票采取暂停质押并交易系统前端控制措施。
针对沪市,通过委托定向资产管理作为融入方的,定向资产管理客户应满足前述股票质押回购融入方的准入要求。
“暂停场外股权质押”已明确: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作为质权人参与场外股权质押;证券公司不得为场外股权质押提供第三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