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原本相互独立的中小学教师职称
这次改革究竟改什么、怎么改,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为海南日报读者作了详细的解读。
她指出,改革的第一个亮点在于教师职称制度体系的健全。
具体来说,就是我省将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体系,建立起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后的教师职务(聘用后岗位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其中,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这样一来,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就被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了。
“这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统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对中小学老师而言是一项重大利好。”屯昌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程时贵告诉记者,过去,小学教师想要转岗进入中学教书,或者是中学老师想要转岗进入小学教书,必须经过转评阶段(转岗满一年才能转评,转评满一年才能晋升),在一定程度上拖了教师成长的后腿,“现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合二为一,代表中小学老师转岗需要转评的壁垒已被破除,无疑将对增强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教学质量大有助益。”
海南省农垦中学校长牛业勋也说,在他的印象里,原来中小学教师评上副高级职称就“到顶了”,很不利于中小学教师的成长和教师队伍的建设,“有的教师40多岁就评上了副高级,那么在距离退休的这十几年间,他们缺乏专业上升的通道,就容易产生职业倦怠。中小学教师参评正高级职称成为现实,对广大中小学教师而言是一个福音。”
更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
“本次改革的另一个重点在于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将更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将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对农村学校教师适当倾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将这一评价标准写进《改革实施方案》,延续了此前印发的《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对乡村教师的支持政策,“都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教育现代化的实现。”
更科学的评价标准,也要有更专业的评价机制去保障实施。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评委会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参评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赶上海口市试点机会评上正高级职称的牛业勋就有亲身体验。在申报正高级职称时,他接到要求:申报人必须是在一线任教的教师,需要提供未经剪辑的教学录像,以及相关论文、课题等学术成果。
他记得,整个评审流程环环相扣、层层把关——首先是教师自主报名,由学校进行材料初审,然后把材料集中送往海口市教育局重新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报到省教育厅之后,再由评委会通过进一步审核材料、评估课堂教学和听取论文答辩等环节,从满足初审条件的12个人选中最终筛选出5个人。此后,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还要将这5个人选送往教育部和人社部备案,待批复后才能最终落实。
其中,令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论文答辩环节:“论文是现场命题的,限时150分钟作答,上午写完,下午就要面对评委会进行答辩。压力着实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