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大盘分析 >> 独家观点 >> 正文
网约车新政调查:出租车欲转网约车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6-8-3 11:40:25 点击数:
分享到:

王则强认为这也是对司机的一种保护。

今年6月中旬,一则大连出租车司机与网约车司机发生争执的视频流传在王则强的微信群里。王则强在大连的(网约车)司机朋友们吐槽说,有的出租车司机用钓鱼的方式,约了车到了目的地之后,下车就发生了争执。

尽管在北京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但是出租车司机与网约车司机矛盾的日益深化是王则强感受到的不争的事实。

“所以尽管不方便,我们还是觉得平台在隐私保护方面做的越来越多了。”王则强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这样的变化在《暂时办法》里得到了体现。

《暂时办法》规定:一是明确乘客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信息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的知情权;二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对所采集信息的使用,必须符合其服务目的,不得超范围使用,除国家机关依法调用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不得泄露事关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变化的不止这些。

有网友总结出新政的六大要点:网约车合法;私家车有名分;网约车60万公里报废,8年退出网约车经营;平台公司不要求自有车辆;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各地政府必要时可政策干预;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

网约车平台回应

对于网约车新政的出台,各家网约车公司纷纷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

滴滴相关负责人在给法治周末记者回复的邮件里表示,《暂行办法》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

滴滴认为,相较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更符合兼职为主的网约车分享经济新业态,同时还删除了原先的数量限制条款,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给了市场、平台及司机更大的自主权,并肯定了顺风车、拼车等新的出行方式。

优步回复的邮件表示,优步符合《暂行办法》中关于《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的企业法人、ICP许可证、数据库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网络安全管理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所有资质要求。

就在新政发布后的第三天,滴滴宣布收购优步中国。滴滴公关总监叶耘第一时间发了一条朋友圈,“一起继续为改变人类出行做贡献吧”。

而随之而来的,就是网友们对接下来打车费用是否会因为垄断而上升产生的担忧。

对于是否会出现垄断,朱巍认为还要看市场进一步的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因为新政的出台,为两家公司的收购行为厘清了法律障碍。”朱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48小时热点
全站48小时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湖北省速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