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和滴滴终于以“周一见”的方式坐实了传言四起又反复辟谣的合并案。8月1日下午,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Uber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运营。
随着合并传言被坐实,是否涉及反垄断、Uber中国员工去留以及市场竞争格局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
会被反垄断叫停吗?
滴滴宣布将Uber中国的业务收入囊中之后,市场发出的第一个疑问是这一交易会不会因为反垄断而中途夭折。
事实上,早在去年滴滴快的合并的时候,滴滴就已经面对过一轮反垄断质疑。
当时易到用车曾公开宣布向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举报滴滴和快的的合并行为未按要求向有关部门申报、严重违反中国《反垄断法》,请求立案调查并禁止两家公司合并。而滴滴快的方面当时回应称:由于两边企业均未达到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门槛,因此不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这一次,大众出行方面也提出质疑,滴滴出行和Uber中国合并后,占有的网约车市场份额将超过90%,是否已经触及行业垄断及引发未来的不公平竞争。
根据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中国IT研究中心(CNIT-Research)发布的《2016年Q1中国专车市场研究报告》,今年一季度,专车市场内滴滴专车以85.3%的订单市场份额居行业之首,Uber和易到用车分别以7.8%、3.3%位列二、三位。滴滴、Uber中国合并后,将占据93.1%的市场份额。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8月2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有关滴滴和Uber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沈丹阳表示,按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均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为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是营业额,不是市场份额。即使两家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超过二分之一,如果营业额之和不到20亿元、每家的营业额不到4亿元,一般也不需要去申报。
而滴滴方面回应称没有达到申报标准。滴滴方面给出的解释是目前滴滴和Uber中国均未实现盈利,且Uber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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