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我国规范基金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已有20余部,其中多部法规均涉及基金从业资格的内容。考取基金从业资格证,规范基金销售行为,有助于提高基金销售人员业务水平和执业素质。本期北京证券网小编为您梳理出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基金从业资格的规定。
1.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否要求相关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3条规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是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同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6条也规定,持有基金从业资格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之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是否需要基金从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3、34条规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是担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基金托管部门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拟从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业务的执业人员不少于8人,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托管业务从业经验。
3.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16条规定,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①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②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③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律师在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时是否需要审查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质?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规定,经办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就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发表法律意见。
5.关于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高管人员资质要求有哪些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中的规定,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变更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同时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类型等申请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其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高管人员和基金经理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自查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6.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的规定,参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一组织的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均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2016年9月份推出)。
7.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如何获取基金从业资质?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如下:
①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
(三)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拟通过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还应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考试,方可认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8.哪些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基金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