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分红收息时,很多投资者都喜欢获得送红股,他们认为,送红股与其他红利形式相比,有很多好处。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发放方式,与其他发放方式相比没什么区别。这4种分红形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它不像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这4种发放形式对上市公司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
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哪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的变化。
发放送红股虽然对上市公司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正如很多投资者所认为的那样,采取送红股形式分配利润将优于不分配利润。这几种方式虽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因为送红股形式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例降低了,但送红股却能直接提高投资者的经济效益。其根据如下:
(1)在股票供不应求的阶段,送红股增加了股东的股票数量,在市场炒作下有利于股价的上涨,从而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价差收入。
(2)按照我国的现行规定,股票红利的征税可根据同期储蓄利率实行扣减,即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税额就是每股红利减去同期储蓄利率后再征收20%的股票所得税,这样在每次分红时要征收的税额是:
所得税=(每股红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储蓄利率)×20%
当上市公司在本年度不分配利润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下一年度的红利数额势必增大,投资者就少享受了一次税收减免的优惠。
(3)送红股以后,股票的数量增加了,同时由于除权降低了股票的价格,就降低了购买这种股票的门槛,在局部可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提高股票的价格。
送红股与派现金相比,两者都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只不过方式不同而已。只要上市公司在某年度内经营赢利,就是对投资者的回报。
但送红股这种发放方式又有其弊端,主要在于送红股具有不确定性,因为将赢利转为股本而投入再生产是一种再投资行为,它同样面临着风险。若企业在未来年份中经营比较稳定、业务开拓较为顺利,且其净资产收益率能高于平均水平,则股东能得到预期的回报;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平均水平或送股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股东不但在未来年份里得不到预期回报,且还将上一年度应得的红利化为固定资产沉淀。这样送红股就不如现金红利,因为投资者取得现金后可选择投资其他利润率较高的股票或投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