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经持续了数年,而改革的目标从来不是为了单纯的降低电价,但是,价的高低走向又是评价电改效果的关键指标之一,因而,电价,尤其是售端电价始终牵动着关心电价人士的神经。
近日,国家发改委召开10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据孟玮介绍,在去年实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全覆盖的基础上,2018年陆续核定了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区域电网输电价格,以及24条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累计核减电网企业准许收入约600亿元。
电力改革不断推进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相对于售电放开而言,配电网因触及电网企业核心利益,放开的脚步要缓慢一些。直至2016年10月11日,《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出台,12月1日首批105个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落地。之后2017年11月和2018年4月第二批和第三批试点相继落地,目前项目总量已达320个。
为扎实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了解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导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健康有序合规加快开展,8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成六个组分别赴江苏、贵州、辽宁、河南、广东、甘肃、宁夏、重庆、云南、福建、浙江、上海、湖北、湖南等14个省(市、区),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督导调研,了解项目进展、建设、运营以及供电业务许可证申办等情况,以及业主确定、配电区域划分、配电设施接入系统以及配电价格制定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专家指出,在实际的操作中,政府规划与电网规划衔接、增量配电与存量的区域划分、供区存量资产处置还存在问题和争议。同时,在当前的增量配电价格下,基本没有盈利空间。输配电价按电压等级划分不是太合理,还有一些项目根本没有压差。而且目前很多试点都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等,用电需求一般都是先低后高,甚至后期也不一定高,从而导致较长时期内售电量较低,收入远低于预期。此外,一些小型配电企业相关标准有待提高,独立第三方机构的数量和专业能力也不足。
不过,在经过多年推进积极改革后,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建立了电力交易机构,其中,云南、山西等8省(区)组建了股份制交易机构;北京、广州2个区域性电力交易中心也组建完成,成立了全国电力交易机构联盟,形成业务范围从省(区)到区域、从区域到全国的完整组织体系。截至2018年上半年,在全国各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合格市场主体达82921家,较2017年底增长约2万家。
售电侧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截至2018年8月,全国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达3600家左右,为电力用户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和服务,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同时,发改委开展了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共有试点项目320个,不少试点项目已投入运营,在引入社会资本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方面,2018年上半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80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6%。其中,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电量6656亿千瓦时,为工商企业减少电费支出约259亿元;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14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6%。2018年7月,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明确要求扩大市场主体参与,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提出2018年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