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底,监管机构就已开始研究针对拟上会和过会后待发行企业的业绩下滑分类处理措施。“很多企业在IPO阶段对前几年业绩都有明确的财务指标,上市前一般会对财务数据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而待上市后,真实的运营情况也就逐渐披露,再叠加上市成本因素,首年业绩出现下滑乃至亏损较为常见”,一位接近交易所的业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年报已披露和预披露情况看,这种局面有所好转。
据同花顺iFinD统计,去年以来上市的新股和次新股中,截至目前有246家发布了业绩预告,有42家公司预减或略减,还有12家公司可能出现业绩下滑。华安证券、重庆建工、步长制药业绩变动幅度均已触及50%的保荐人处罚红线。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9年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首发上市公司,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是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证监会将对保代采取3到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材料或撤销保代资格的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