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与外资准入便利化、扩大贸易开放相关的信息在G20场外不断释放。
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涉外商企业对华投资的四部法律,核心内容是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改为备案,就是说对外商投资企业,今后在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内进行投资,不需要审批改为备案即可。
中国商务部当天下午公布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暂行办法也拟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G20发布会上解释称,商务部做这个修改是基于中国在四个自贸试验区里面的成功实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指出,四部法律进行修改,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对我国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体现了“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精神,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8月3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这代表着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
新设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继续依托现有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区、园区,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