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使用技巧 >> 炒股百科 >> 正文
投资改革须各国推动中美垂范
作者:lifang 更新时间:2016-9-7 9:48:37 点击数:
分享到:

同一天,与外资准入便利化、扩大贸易开放相关的信息在G20场外不断释放。

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涉外商企业对华投资的四部法律,核心内容是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改为备案,就是说对外商投资企业,今后在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内进行投资,不需要审批改为备案即可。

中国商务部当天下午公布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暂行办法也拟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G20发布会上解释称,商务部做这个修改是基于中国在四个自贸试验区里面的成功实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指出,四部法律进行修改,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对我国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体现了“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精神,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8月3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这代表着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

新设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继续依托现有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区、园区,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48小时热点
全站48小时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湖北省速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