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很突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在住房制度方面,住房供需存在结构性矛盾,租售结构不合理。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土地、金融、财税等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依然存在,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任重道远。要着力在防范和化解风险上下功夫。
3月9日,时任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的“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居民家庭个人借钱消费、买房或者投资的增长速度非常快,需要警惕。银行是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的主战场,重点工作之一是要稳定杠杆率,企业、政府和居民家庭部门的杠杆率都需要降低。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业内专家表示,这表明降杠杆、抑制楼市高烧仍然是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方面,在当前房地产调控大背景下,投机炒房的需求有望继续下降。
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来看,楼市调控力度在2018年不会放松,依然朝着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迈进。
在“部长通道”回答记者提问时,王蒙徽指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二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制度,包括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共有产权住房等;三是建立完善差异化的调控政策体系;四是建立完善房地产的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机制;五是大力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特别是严厉打击企业和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解决好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工程,为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从两个方面协同发力: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这两个方面是密切相关的,完善住房制度是基础,对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支撑作用。在完善住房制度方面,重点是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有效调整供给结构。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切实推进国有租赁企业建设,着力发挥好国有租赁企业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尽快出台住房租赁条例,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改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2018~2020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的三年计划,2018年改造各类棚户区580万套。
全力做好公租房工作,持续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加大对新市民等群体的公租房保障力度。
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及时总结推广北京市、上海(楼盘)市试点成果,支持引导有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进一步完善供应体系,多渠道、多方式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基本住房问题。
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方向,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重要作用。
在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方面,重点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