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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草案已成型 出台仍面临诸多难题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7-2-28 8:49:4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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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着去年5月1日我国全面启动营改增改革,房地产税便被赋予了要扛起地方财政支出缺口这面大旗的重任。

长期以来,营业税都是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且营业税具有稳定性、可控性等特点。而营改增之后,原本属于地税的“营业税”一下子改成了国税的“增值税”,地方税收失去主体税种,地税收入大幅下滑,目前“营改增”后在过渡期中央和地方对增值税5:5分成,但在过渡期后,如何建立完善地方税体系仍然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再加上地方负债沉重、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多种情况下,房地产税被赋予另外一层重要角色也在所难免。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当初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时提出了三个目标。第一个目标是增加地方政府收入。但现在看来,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收入规模都极小。第二个目标是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第三个目标是稳定房价。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要期待它实现所有改革目标仍不太现实。

张斌的表达则更为直接:免征模式的房地产税一定成不了地方政府的主体税收,因为征收的范围有限,收入就有限。这种情况下的房地产税,根本不可能替代地方政府的其他收入来源,也填补不了营改增之后的地方财政缺口。

在张斌看来,美国式的房地产税,是普遍征收,收上来的钱主要用于满足当地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如果我国出台房地产税的目的跟美国一样,那么,老百姓交的钱的数额要足够大,才能享受到跟地方政府直接挂钩的各项服务。

“总而言之,出台房地产税抑制房价的第一种思路,因涉及面小,社会争论少,推出难度也小,相比之下更容易推出来;但是作为弥补地方财政缺口的第二种思路,如果推出就要慎之又慎。因为普遍征收的话,千家万户都要缴税,能否完全征收上来很难说。”张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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