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司法扣划和权益变
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21 号,下称《问询函》)(详见临时
公告 2016-25 号)。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展开回复
工作。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6 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