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7 月 3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现场参会 9 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张德华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8 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数为 17,656,95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5,400,000 元增加至 123,056,950 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 105,400,000 股增加
至 123,056,950 股,因此对公司章程做以下修改:
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40 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056,950 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54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现有股
东情况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记载的为准。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3,056,950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现有股东情
况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记载的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
上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公告》(临 2016-03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
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