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 2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0 万股,全部为新股,不
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4,00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本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8 元/股。
玲珑轮胎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发行“玲珑轮胎”A 股 6,000 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9,469,477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33,231,599,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4503436%。
配号总数为 133,231,599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 - 100,133,231,598。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2,220.53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
行数量为 1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
中签率为 0.135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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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拟定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T+1 日)上午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
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
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9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6 年 6 月 2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6 月 22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申报后
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
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
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若最高申
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6 月 24 日(T+2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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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